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基金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于1997年即开始酝酿。

  中央财政首期给该基金拨款10个亿。

  该基金管理中心监理部部长丁雪伟女士表示:该基金不同于风险基金,是国务院批准的专项基金。它有三大特色:一是突出政策的导向性,二是突出引导性,三是该基金属于非盈利性。中小企业创业基金一旦介入一个项目,希望可以带动地方政府、金融单位的资金投入。

  获得创新基金的条件

  一、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二、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三、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不低于10%。

  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 此款限制)。

  五、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科技型技术创业基金采用三种资助方式。

  第一种是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有贷款意向的项目。贷款贴息一般按申请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50%至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丁女士表示,这种资助方式主要目的是带动银行资金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过去由于风险大和缺乏项目的分析鉴定人,银行一般不愿在中小企业的初创期及发展期投资,有了该创业基金后,通过贷款贴息,银行资金将流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从技术上进行把关减少风险。该基金进行贴息需要银行对企业已有贷款承诺,付息时企业要提供企业和银行的借款合同书及有效付息单据。

  第二种方法为无偿资助,主要用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的启动资金、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资助期不超过两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三种方式是资本金的注入。这种资助方式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他资本的投入。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创新基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收回。这种操作方式仍在磨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