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不必破旧
文/居平 陆备 摄影/周炜
从2006年起,根据中国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属于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其实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保护也是一种科学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伍江,请他谈谈上海历史建筑的保护。
在他那间不大的办公室里,我们终于见到了他,一堆堆的高高的规划图册摆放在里面,有几处图书甚至超过了1米多高,感觉像是到了一位知识渊博的大学教授的书房。曾经做过同济大学博导教授十多年的他儒雅而书卷气,但谈到上海历史建筑的保护,他神情激昂,热情高涨……


“中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访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伍江
房产之窗:伍局长,您好!我们知道中国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您作为上海城市规划局主要分管历史建筑保护这方面的领导,您是怎样看待的?
伍江:这天是个好日子!从政府管理层来说,这说明中央最高的决策层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了,我们中国五十年代就颁布了文物保护法,它是仅局限在“文物”这个范围内的。1990年,上海在全国率先颁布了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办法,并公布了第一批保护建筑的名单,使建筑保护工作走向规范化。之后在1994年、1999年又分两批公布了更多的优秀近代建筑。2002年,上海人大通过了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使上海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更有法可依了。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学术界讨论的层面上了,2003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现在在上海政府已把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高度。特别是2003年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上海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更是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海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严格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使城市历史风貌得到了有效保护。
房产之窗:我们知道,中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迫在眉睫了,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伍江: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2008/4/8-4/11
立新不必破旧
——访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伍江
一、这天是个好日子(4/8)
二、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4/9)
三、深入人心 匹夫有责(4/10)
四、关注世博 情驻上海(4/11)
2008/3/25-3/28
历史古城的痴情守望
——访古建筑保护学者阮仪三先生
一、“古城保卫战”(3/25)
二、“救救三坊七巷”(3/26)
三、“做足运河保护的文章”(3/27)
四、“申遗”(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