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不必破旧
文/居平 陆备 摄影/周炜
从2006年起,根据中国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属于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其实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保护也是一种科学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伍江,请他谈谈上海历史建筑的保护。
在他那间不大的办公室里,我们终于见到了他,一堆堆的高高的规划图册摆放在里面,有几处图书甚至超过了1米多高,感觉像是到了一位知识渊博的大学教授的书房。曾经做过同济大学博导教授十多年的他儒雅而书卷气,但谈到上海历史建筑的保护,他神情激昂,热情高涨……


“历史可以让人们怀旧,帮助人们回忆以前的生活,是一种情感的需要。立新不必以破旧为前提。”
——访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伍江
房产之窗: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您又是怎样看待历史的传承与现代的规划?
伍江:社会总是要发展的,人类的历史也是不断发展的,社会发展是必然的。但文化遗产与现代化生活的关系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矛盾关系,保护也是为了科学发展,人的传承需要物质的载体,历史可以让人们怀旧,帮助人们回忆以前的生活,是一种情感的需要。立新不必以破旧为前提。保护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比如,外国朋友对上海最认可的三个地方豫园、外滩(包括陆家嘴)、新天地,现在也是上海现代化城市生活的重要标志。现在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就是指当代发展既要尊重历史,也要尊重未来。
房产之窗:那么,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又是什么?
伍江: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基本方针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008/4/8-4/11
立新不必破旧
——访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伍江
一、这天是个好日子(4/8)
二、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4/9)
三、深入人心 匹夫有责(4/10)
四、关注世博 情驻上海(4/11)
2008/3/25-3/28
历史古城的痴情守望
——访古建筑保护学者阮仪三先生
一、“古城保卫战”(3/25)
二、“救救三坊七巷”(3/26)
三、“做足运河保护的文章”(3/27)
四、“申遗”(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