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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7日发布修改后的《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4)》,结合上海经济金融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进行指导。根据该《指引》,上海的高档商品房贷款和二套以上住房贷款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贷款政策。
《指引》指出,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于存有投资过热倾向、投资增长过快等行业和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审慎态度,坚持信贷原则,严格贷款条件,防止出现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防范主要是要适当控制房地产信贷总量,适当限制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的贷款投放。”《指引》特别提到。
在限制高档房贷款的同时,该《指引》要求辖区内商业银行向中低端市场倾斜,要求上海各金融机构继续稳步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努力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居民购买自住的中、低价商品房和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办农村居民进镇购买商品房抵押贷款业务,支持国家住房体制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指引》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规定,适当控制城市建设项目贷款等中长期贷款投放;要密切关注对企业集团及关联企业等贷款的资金流向,稳步开展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等。
《指引》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规范发展个人汽车贷款和经销商汽车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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