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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透露开征物业税 北京深圳等地区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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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6日9:57 成都商报 刘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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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透露开征物业税进展情况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打击炒家平抑房价
在1月17日举行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透露,物业税正在做模拟测算,估计不久将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他指出,这一新税种还可以校正一些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据说,目前由于没有物业税,一些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开发等活动时,往往只重视眼前利益。而开征物业税,则能保证地方政府每年都有一定收入。如此,他们的目光可能会更长远些。据了解,第一批进入试点地区名单的城市包括北京、重庆、深圳等。
为什么要征物业税?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目前购房人的房价里包含着50年到70年的土地出让金,而在购房时则是一次性缴纳,这在一些业内人士眼中来看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这几十年中,土地可能会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开发商将几十年的土地出让金“和稀泥”般“和”进房价,但到底“和”进去多少,买房人拿到的产权证上并未说明,这对买房人显然不公平。
同时,目前许多企业在一些工业园区内购置了大片土地,而厂房等真正用于办公的设施只占了土地面积的很少一部分,其他地方却都搞成绿化。而按照一直以来人们对于物业税的理解,物业税开征后,这些企业变相圈地的投机行为将不再那么容易了。开征物业税后,这些保存的土地需要逐年交税。将几十年的土地出让金等税费按年缴纳,并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每年评估土地市值,这样每年缴纳的物业税都是合理而透明的,开发商、买房人以及国家税务部门互不亏欠。
物业税究竟怎么缴?
关键字:财政部,开征,物业税,北京,深圳,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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