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9月1日起,天津对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国有土地范围内的非住宅实行房地统一登记。至此,全市国有土地范围内将全面实现房地统一登记,核发统一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据了解,天津市从今年9月1日起,对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国有土地范围内的非住宅实行房地统一登记,全面实现全市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统一登记。届时,申请人可以到一个部门申请房屋和土地登记,填写一个申请书,交纳一次费用,领取统一的房地产权证。
为保证新老证书的平稳过渡,9月1日前已经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仍作为房、地权利的凭证,继续有效。 关键字:天津,国有土地,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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